莫小茶自问是一个怎样的人?其实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天真烂漫的人,脑海中总是会有很多奇思妙想,小时候她就非常讨厌孤儿院里那些小红帽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其他伙伴都喜欢白雪公主睡美人这些很美好的童话故事,可是她一点都不喜欢。
她喜欢什么?刺激的、天马行空的、严谨却又不是童趣的黑暗童话,比如她比同龄人更像喜欢上那些犯罪题材的小说和动漫,慢慢的将这种喜欢提升到了痴狂。
她从那个时候就幻想自己是一个伸张正义的警察,是一个破解世界一切不可思议犯罪案件的神侦探,后来她喜欢上了日本动漫,但是依旧只喜欢那种悬疑类的动漫,在进入超幻想空间之前,莫小茶几乎做梦都想变成梦中那种漫画人物,超幻想空间的突然出现,让她梦想成真了。
尽管如此,她依旧很奇怪眼前的这一切,至少这个奥特曼的世界从头到尾都很诡异,自己在因果时空的结界中不知何时被困在了一个马戏团,也不知看客多久那个小丑拙劣的表演,直到小丑突然发现了自己,随后超幻想空间给自己一个十分有趣的任务:找到小丑的秘密。
可是这个小丑是什么?马戏团里那个给自己指路的小丑?应该不是,可又好像是。
小丑非常耐心的提醒自己这是自己的精神世界,好吧,就当真是精神世界吧,那么在精神世界中遇到了那个天才犯罪家“小丑”时,莫小茶几乎以为这就是自己的任务。
想想看,一个能够让自己都头疼了一个月才抓住蛛丝马迹的罪犯,难道不应该就是任务中的那个小丑吗?
可事实告诉莫小茶,还真不是这样的,至少经历爆炸之后,她苏醒后就意识到这个情况有些严重了。
哥谭市,某住宅区公寓内的一个起居室内,莫小茶端坐在扶手椅上,目光介乎呆滞和有神之间,她呆呆的看着前方,好似没了灵魂,大约每半分钟才眨一次,乍一看几乎要让人怀疑她是不是神经受到了创伤。
而像吸铁石一样牢牢吸住了她目光的是一块巨大的白板,上面贴满了各种串联起来的剪报。报道有多年前的,也有距今不远的,但每一份都是围绕着一个话题,或者是一个人,这个人莫小茶很熟悉,大名鼎鼎的蝙蝠侠。
首先她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蝙蝠侠世界,还是这里只不过是自己记忆中渴望去的地方,所有精神世界一个跳跃就到了蝙蝠侠世界。
这里是哥谭市,一个号称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有“犯罪之都”的美誉,姑且算是美誉吧,这个城市曾一度陷入包括政府机构在内城市几乎完全沦落入黑帮掌控的境况,直到蝙蝠侠出现,才恢复了一点秩序。
dc粉丝们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可想而知这是个什么地方。
美国漫画有三大英雄,蜘蛛侠、超人和蝙蝠侠。
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蝙蝠侠,因为他没有超能力,当然如果有钱也是超能力的话,那么就没法说了。
人们喜欢蝙蝠侠的理由其实也是莫小茶喜欢蝙蝠侠的理由,凭借普通人的体质变成了一个武术大师,同时运用高科技打击犯罪,真心比超人那种纯粹的强大超能力好太多了,至少在蝙蝠侠身上看到人类本身力量对黑暗的反抗,那是一种属于自己的安全感。
布鲁斯韦恩,也就是蝙蝠侠,或者蝙蝠侠其实谁都不是,蝙蝠侠就是蝙蝠侠,他是哥谭的黑暗斗士,永不会倒下的一个象征,带领着这座城市一次又一次地走出绝望,他不是布鲁斯韦恩,只要有人继承这份意志,黑夜之中那个人也是蝙蝠侠。
也许真是因为蝙蝠侠本身意义已经超过他本身是谁,甚至人们潜意识里都已经开始拒绝猜测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了。蝙蝠侠就是蝙蝠侠,永远地站在哥谭市民中间扞卫正义的象征。
然而莫小茶显然了思维的混乱,她很确信她是超幻想者,她也很确信自己很痴迷《蝙蝠侠》的相关作品,可是她就是不知道蝙蝠侠到底是谁,就好似原本来的作品之中并没有说明蝙蝠侠是谁一样,她不禁感叹难道连自己都下意识的不愿意去猜测蝙蝠侠的真实身份吗?可自己明明知道的。
如果莫小茶没记错的话,她是在一场爆炸中,从一个精神世界一下子又跑来了这个精神世界,在这个精神世界中,她好似一个新人,第一次来到这里后,发现自己的战斗力恢复到了神武高阶,可是她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她要找到蝙蝠侠是谁。
在现在的莫小茶眼里,蝙蝠侠已经不是过去作为漫画迷时的一个黑暗骑士象征,而仅仅就是又一个谜题,一个可能是她遇到过最有趣的谜题之一的谜题,尽管她对天发誓她是蝙蝠侠作品的忠实粉丝,但是不记得就是不记得了,谁他妈知道这个精神世界在闹什么幺蛾子。
由于莫小茶本身实力的恢复,再加上她这么多年来磨练出的各种侦探本领和思考方式,她相信他距离真相已经很近了,也许找到了真相,就能够逃离这个精神世界,回到原本该有的奥特曼世界中去。
“小茶,你打算盯着那一堆剪报到什么时候?”
不知何时,银色的轮椅停到了她的旁边,架着黑色镜框、一头亮眼柔顺地红发扎成单马尾的女孩坐在轮椅上,深蓝的牛仔裤勾勒出了她完美的腿部线条。
莫小茶曾在看到她这双腿的一瞬间就判断出,她曾经跳过芭蕾舞,并且还是个好手。但拥有这样美丽的一双腿的女孩,现在竟被一张轮椅所束缚,任谁都会觉得无比惋惜。
所谓精神世界就是如此,哪怕再现实再逼真,莫小茶也依旧是莫小茶。
这位美得冒泡的红发美人叫芭芭拉·戈登,是哥谭市警察局长詹姆斯·戈登的千金,漫画迷肯定非常熟悉她,然而正如同之前所说的那样,莫小茶完全不清楚她是谁。
漫画中,芭芭拉因一起人为因素失去了双腿,不得不告别了她所爱的芭蕾,不过至今她仍然拒绝出自己失去双腿的具体原因,想必她心底对那事件还是有阴影的,现在她专攻程序设计,是一位程序大师。
芭芭拉失去双腿后和父亲詹姆斯·戈登住了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后终于基本走出了阴影。因为想要尽快摆脱过去的阴影,独立迎接人生新的一步,她决定自己租房离开父亲生活,正好和初到这个世界同样在寻找居所的莫小茶看中了同一间公寓。
简单地谈了几次,双方都没有意见后两个女孩就合租这间公寓住下来了。
“如果你再继续发呆下去,我都要开始怀疑我们俩中究竟是谁不能站起来了。”
莫小茶听闻之后终于肯分出注意力,向芭芭拉打量了那么几秒的功夫,迅速就又收回目光投向了剪贴板。
不过莫小茶却突然自言自语,开始说道:“芭芭拉,我觉得这样的风格还是挺适合你的。”
‘你指的是我今天的穿着?’
“是啊,真的很漂亮,不过恕我直言,根据我这一个月的观察你的交际圈实在是得惊人。有机会发展到约你出去的男性除了你的心理医生似乎也没别人了,所以我仔细想了想,应该只有你的心理医生能做到这一点。”
爱德华正是芭芭拉的心理医生。
“好吧,好吧,你又赢了,你的小脑袋瓜怎么那么聪明?”
“天生的就是那么聪明。”
这两个月来芭芭拉也已经习惯了这家伙的敏锐,很多琐碎的细节都会被他抓住大做文章,从简单的一环拓展到方方面面,给人的感觉就是你在他面前什么也藏不住。
简直就像是中虚构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她时常忍不住这么想,而莫小茶给自己的定位也正是这么一位类似摩尔莫斯一般的侦探形象,也算是相当益彰吧。
其实芭芭拉没有出来的是,她本人也是拥有着一流的侦探素质的。但每当和这个丫头一比,就总莫名生出低了她一头的感觉。也正因为莫小茶的优秀,同为女孩的芭芭拉也开朗多了。
芭芭拉从侧面看了莫小茶片刻,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你觉得……你能找出蝙蝠侠是谁吗?”
“当然,世界上没有解不开的谜。”
芭芭拉欲言又止片刻,终于还是没有话。她的心理医生爱德华来接走她后没多久,莫小茶的手机就响了。
“第64大街和13大街的交接处,速来。”短信内容简单明了。
但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却像是有着莫名强大的魔力一般。莫小茶顿时就从座椅上弹起,半分钟后就留下一生关门声火急火燎地出门了。
这就是她现在的工作,哥谭警局的侦探顾问,收费协助哥谭警方侦破各种困难的案件。这种工作模式和她之前抓那个小丑的工作也差不多,。
起初莫小茶是想开私人侦探事务所的,来到这个精神世界最先的两个月通过私人侦探的工作赚到的资金和芭芭拉合租下了现在的公寓。
后来芭芭拉发现了她的才华,向自己警察局长的老爹极力推荐这是个怎么怎么神奇的人物,才有了戈登警长给莫小茶提供的侦探顾问这一特殊的职位。
第64大街和13大街的交接处,穿制服的警察来回忙碌、拉起了黄色警戒线的巷子外,出租车停下。莫小茶从出租车里探出身子来,大步流星地向案发现场走去。
架着厚框眼镜、留着白色八字胡、披着土黄色风衣的老警探正和一位年轻些的警探争执着些什么。
这两位就是哥谭警署的政府两位局长,戈登局长和布莱德副局长。众所周知哥谭警署就是否支持变装义警蝙蝠侠的看法分成了正反两方,正方由戈登警长为代表,而反方代表则恰恰就是这位副局长福布斯。
今天又是怎样一起案件引起两人的争吵呢?
“不要还想庇护他了,吉姆,不然你也会被视作共犯。”福布斯嚣张地。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这件案子不可能这么简单。”戈登警长似乎在极力争取着什么。
“不好意思打扰二位了,不过你们有人愿意给我解释一下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吗?”
两人注意力被刚刚来到巷口的莫小茶齐齐吸引了过去。
福布斯警探得意一笑:“当然,乐意之至。我恐怕我们那位披着羊皮的大英雄终于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我们已经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昨晚就在这里,蝙蝠侠杀了一个人。
还是那句话,莫小茶看过蝙蝠侠,但不代表她记得蝙蝠侠是谁,或者这个世界里有哪些人物,但是看过就是看过,在福布斯警探说出口的那一瞬间,莫小茶几乎是一瞬间就否定道:“不可能,不是蝙蝠侠杀的,他从不杀人,他不是反派。”
“你怎么知道?”
“额,以往的资料做出的判断。”,莫小茶总不能说我看过蝙蝠侠电影漫画吧。
莫小茶不想跟两位警察浪费太多时间,她向着巷子里望去,很容易就被地上躺着的那具尸体吸引了目光。
她赶紧走上前去,蹲下身检查起了尸体。
戈登局长显然也习惯了与她的合作,手势示意了周边的警务人员都让开了位置供莫小茶勘察。从当初女儿给自己推荐这个人的时候,他还怀疑芭芭拉对这个小丫头的大肆褒扬是因为基于某种女权主义,但短短的几次合作就让他意识到他错了。
这个年轻姑娘真的不同凡响。有些案子戈登局长干这行这么多年是很清楚的,如果不是这个叫,哦小茶的年轻人的介入的话毫无疑问就会被定为悬案的。她总是能注意到一般人注意不到的细节,多数人都觉得案件已经是死局的时候,总能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