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大选前夕
作者:紫泪凝裳   我的妖物空间最新章节     
    今天回去之后,秦天依然还是想着牧辰对他所说的,要习惯利用身体去沟通外界。
    元气可以自由地进出自己的体内?这话怎么听起来有点可怕的样子。
    以往由于自身灵力不够,所以一些能力只有有限有使用一段时间,这些沟通的方法,周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也有介绍过,如果真的习惯的话,今后自己就可极大折延长能力的利用,甚至还可以用出许多以前不能使用出来的能力。
    秦天想象着自己的身体就是一个空灵的容器,而现在要做的就是唤醒周边游离的能量。
    这个做法其实跟他们在升阶时的做法是一样的,不过那空间里的能量实在是太过浓密了,所以导致可以很快的感悟到其中的秘诀。
    而秦天现在要做的就要将自己的精神力极致的放出去,努力同周边稀释了无数倍的灵力建立起联系。
    刚一放出精神力,好吧,就跟空间里一样,无数道灵气欢呼雀跃的都来到秦天的周边。
    很快地,秦天就感受到身体内部被灵气塞满,满得都要冒浆了。。
    “这,这不对吧,这么容易吗?”秦天毫不费力地就掌握了沟通灵气的方法,他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嗯,这种感觉,很像那时在校园测试时,将能量吸收进体内。”
    没有感觉到身体的不适,相反,秦天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充满能量,想要马上释放开。
    现在使用能力时间,对比当初的自己最起码可以再延长3倍左右,更持久,更坚硬。
    项阳两人虽然也经过了周老师的亲身示范,但回去之后,还是只能大概调动3分之一左右的外界灵气。
    不过就算这样,产生的强化效果也令他们大为惊喜。
    “哈哈哈,秦天,今天的我可是相当的强。”一大早,走在学校的路上,项阳就跟秦天不住地炫耀着。
    “你现在可以调动外界多少的能量了。”
    “我?”秦天不知道应该说出实话,还是谦虚一点。
    “呃,我可能到达50%了。”
    “我靠,你还是个人吗,学这个东西也这么快。”项阳只得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啊,你说是吧,秦天。”
    秦在抬头看着头上的阴天,只得配合得点了点头。
    周老师刚好也从旁边经过,听到两人的对话,赞许的点了点头。
    “你们两小子,速度相当不错啊,看来大选之前你们基本上都能保持最完美的状态了。”
    项阳在这段修炼的时间内,一直在听周老师说大选大选的。
    他忍不住问道。“大选真的非常难吗?我感觉我们这几个应该还是很有实力。”
    这个问题,周老师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修炼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更强大。而要想强大,你就需要更高级的资源,更高级的功法,更高级的学院。
    每年,无数的人打破了头想要通过那试炼。
    而那些高等学院的考试,足可以用残酷来形容。
    周老师用手抚了抚额,似是思考一下要怎么回答。
    “嗯,这么说吧,当年我也算是一个小猛男,虽然我成功通关了,但付出的代价就是。。。”
    只见他掀开自己的衣服,一条淡淡的疤痕从他的胸口处歪斜的往下一直延伸到右侧的后背之上。
    秦天等人瞪大了眼睛,他们能够想象地出当年的这个伤势有多么可怕。
    “就是这样,当年在最后一段时间内,被人不小心偷袭了,差别没把我砍成两半。”
    “后来,我保留了这一点点的伤疤,提醒我要吸取当年的教训。”
    周老师看着眼前几个震撼的学生,似乎看见了他当年的影子。
    “那,你的那个对手呢?”
    “唔,怎么说呢,被一怒之下就撕成碎片了。毕竟我的天赋可是强化了我太大多的体质。”
    周老师轻描淡写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不过秦天他们仍然能够嗅到那股可怕的竞争味道。
    “不要相信任何外人,除非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去试验。”
    周老师丢下这句话,就迈步走开了,只给他们留下了那个高大的背影。
    这段时间的校园内,热闹了许多,除了秦天他们的升阶成功之外,还新招上了一群新生,这些鲜活的面容,让秦天他们感慨万千。
    时间过得真快,自己这些人已经要开始进行升学考试了。
    而唐仁的那辆车上,换了个新招牌。
    “全市第一,百年一遇的天才秦天,亲自点赞的臭豆腐。”
    这吸引了不少想要沾一沾秦天光的学弟学妹。
    宁伟,莫三,乔环等人看到秦天那可怕的天赋,反而更加努力的开始训练了起来,想要加快追上秦天的脚步。
    因为秦天这个招牌,学校的气氛很明显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现在赏金公会,甚至对大选的排名进行开盘。而投注秦天的人明显是最多的。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城镇里加强了各种防御,也没有再爆发出一些大型的诡异事件。
    而这时候,上清宗的人正在选择派出人物。
    几名德高望重的老师,分属不同学院,再加上一些自愿跟去的学长,就组成了这次的队伍。
    “我说,血刀,没想到你暴躁的性格,还喜欢去凑这种热闹。”一名身穿水蓝色长袍大袖的俊美青年,梳着个高马尾,扛着一柄长枪,对着血刀发问道。
    那柄长枪看似普通,但随着他挥动间,隐隐有划破空间的锐利之感。
    若不是自己打不过他,血刀早就跳起来把他的枪给拆成两段了。
    他只得忍住性子。
    “关你屁事。我想去就去。”
    “哦,你都感兴趣的事情,我可更要去了,这次我也破例跟你一起去吧。”俊美男子似是看到了什么令人感兴趣的事情,也向老师提议了起来。
    “我靠,你是不是有毛病。”血刀终于忍不住,一抹血红的刀光袭向了蓝衣青年。
    青年大叫一声,装作很是害怕的往后一躲,随手摆出一个枪花,将血光打散。“哇,哇,哇,你不讲武德,偷袭我,还好我反应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