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观念,就会牺牲一些资质平庸的子弟,把资源向资质优秀的子弟倾斜,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家族永远会有杰出人员出现,让家族站在食物链顶端。
而小家小户的习惯就是孩子是自己的,所以家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哪怕他是一头猪,我也得当老虎去养。
这样的后果就是,一是力量达不到,毕竟小家庭个体实力有限,资质好的孩子没有突破该突破的桎梏,没能走到该到达的高度。
而平庸的孩子承受了各种压力后,他还是那个样子。甚至破罐子破摔,步入社会后成为笑话和败家子,把父母半生积攒的东西用很短的时间给你败完,然后就去要饭了。
叶雨泽倒是用不着区分孩子们的能力,只要你有本事,想做什么都支持。至于最后什么样?那就是天意了。
培养亲情就是为了之后万一出个败家子,别的兄弟们能拉一把,最起码不会让他为生存发愁。
叶风目前的表现让他很满意,踏实,稳重。在商业方面完全具备了跟他掰手腕的能力。
而且好像人家也不用继承他什么财产?单纯的论财力,叶雨泽还真不见得比叶风多。
叶茂目前还看不出来啥?不过性格变得让他非常喜欢了,有他小时候的影子。至于将来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情。
叶帅他也不担心,小家伙文质彬彬的,受家庭环境影响很深,人家姥姥家都是贵族,教育出来的孩子自然有些不一样。
目前他最担心的就是叶飞,这孩子性子有点野,而且非常跳脱,来波士顿后没少打架,而且生冷不惧,多大的孩子都敢跟人家干!
其实叶雨泽一直挺希望培养出这样一个孩子的,但是又有些担心,真的出事咋办?
而且叶飞有一个习惯,不管惹多大事儿,从来不跟家里说,受个伤啥的能藏就藏,见了叶雨泽永远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仿佛刚才在学校跟几个孩子打架的不是他。
叶雨泽并不怕他惹事,毕竟才十二三。只要不是太出格,都有办法解决。而且叶家孩子心地都比较善良,也干不出啥坏事。
叶眉和叶柔一直是乖乖女,当然,这是在家里。叶雨泽开始也非常相信她们,不过那次收服加蓬和彼得叶雨泽已经明白,两个女儿好像没那么好欺负。
叶风毕业之后一直在波士顿,泛美保险和天使投资公司总部都在这里,他自从决定不从政,就开始安心的当一个老板。
当然,苏西那边的事情他都要操心,毕竟州议员事情很多,而年轻人上进心强,还没有学会那些老油子那样混日子。属于没事儿给自己找事儿那种类型。所以连带着叶风一天天的忙碌的够呛。
不过两个人倒是有一点做的非常好,那就是晚饭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一定会回家吃。
傍晚时分,叶风去办公室接了苏西回家,一进门,苏西就大喊:“爹,饿死我了,我竟然在外面吃了天猪食,你都不知道有多惨?”
叶雨泽笑着看着这个二乎乎的米国姑娘,其实他真的挺喜欢这个丫头的。性格直爽,对人真诚,而且早早地就喊爹了。
如果单论性格和人品,叶雨泽觉得她比亦菲和远芳还适合做儿媳妇。
苏西也真的被养成了中国胃,基本上王建英做的饭她都爱吃,叶雨泽一度担心这姑娘很快就会被养成大胖子。
晚饭王建英做的是肉夹馍,配上牛扒和几样小菜,孩子们吃的非常香甜。
最后苏西拍着肚子呻吟:“不行了,再吃人家会以为我怀孕了。”
叶眉认真的看了一眼苏西的肚子,摇摇头:“还早呢,你可以继续努力三年。”
叶雨泽本想问一句:“你们打算要孩子吗?”
但是最终没有问出来,毕竟叶风的正宗老婆在军垦城呢,可亦菲又是个不能生育的,这事其实挺让人挠头。
作为一个父亲,叶雨泽本来挺不赞成叶风的决定。毕竟婚姻不是儿戏,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经营。
就如王丽娜一般,无论她多能干,多强势。但是回归婚姻本质的时候,最终还是败得一塌糊涂。以至于不得不随便找个男人怀孕,还让田青去背锅。
爱情这个东西是有保质期的,朝夕相对的两个人总有看腻的时候,而后期的维系靠的真不是爱情,而是相互的依存。比如未完成的目标,比如血脉相连的孩子。或者没有还完的贷款。
年轻的时候总喜欢把爱情幻想的很美好,恋爱的时候更喜欢把爱情弄得天荒地老。直到真正的步入婚姻,才明白爱情这东西其实就是个鸟。
但也不能否认,两个人相处久了,还是会有感情的。这种感情不是爱情,也不属于亲情。是一种语言无法表达的复杂的东西。
叶雨泽没有去干涉儿子的决定,他还年轻,年轻人该经历的一切,他都该去经历,不然,有些事他永远不会懂。
就如叶雨泽自己,银花曾经是他的一切。虽然失去的时候曾经让他痛不欲生,但是最终呢?
他的生活还的继续,他还的有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银花现在在他的心里,也只是那块墓碑了。
最后他肯定会去陪她,但那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承诺,而不是出于那种天荒地老的爱情。
想想脑子里那个永远停留在少年时的小丫头,叶雨泽甚至想不起她的样子了,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叶雨泽都不敢保证,等到他过去的那一天,是否还能认出她?
吃完饭,喝了一会儿茶,一家子人集体出去练功了。这是叶家雷打不动的项目,真不是为了所向披靡,而是强身健体。
而此时在遥远的军垦城,一股悲哀的情绪正在蔓延,刘青山的胃癌已经到了晚期了。
叶万成他们为了刘青山的病已经想尽了办法,但是世界性的难题哪有那么容易解决?所以如今的刘青山已经到了弥留之际。
如意的母亲已经走了,走的很安详,一个曾经在贫困线上挣扎了那么久的女人,看到女儿有了这么幸福的家,并且帮她带大了孩子,所以才能走的安详。
可是她哪里想得到?把幸福带给她们的女婿,基建连老战士中最年轻的那一个,这么快也要走了。
如意呆呆的看着骨瘦如柴的丈夫,好多天眼泪就没干过。这个男人的身体,完全是因为不注意才会这样。
吃饭没有规律,喝酒拼命,烟一根接一根的抽。没结婚之前这样,结婚之后还这样。
以前自己也年轻,认为丈夫身体那么好,能有啥事?结果大错铸成,无力回天了,关键自己还是学医的。
如今母亲也走了,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送回老家跟父亲合葬了。他们那代人传统,觉得自己一个人被埋在后山上不能轮回。只有回到父亲身边才能和逝去的家人们团聚。
若是丈夫再走了,如意的身边就没有亲人了。两个儿子虽然都不错,但是都大了,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家庭如意不会住到儿子那里惹人嫌。
倒不是儿子不孝顺,而是人家已经有对象,若不是因为刘青山的病,上次就跟着巴图他们一起结婚了。
二儿子刘强学习好,大学一毕业就去了米国,如今担任战士汽车米国一个分公司的经理,叶雨泽又把他调去了波士顿造船厂,应该是准备重用,所以刘青山的事情,如意根本没有告诉他。
人心都是向下长得,父母的爱无私,他们可以把一切给儿女,而儿女们也是同样把自己所有的一切给他们的儿女。
没有哪个儿女能像父母待他一样去孝顺父母,这倒不是人性的缺失,而是自然法则。
刘青山呼吸都不能自主了,带着氧气面罩。那么强壮的一条汉子,如今只剩了几根骨头。好几个月不能进食了,只是靠输液维持生命,关键是每天还要承受锥心的痛楚。
一开始,一直给他打吗啡,从一天一针到一天四针。到了后来,吗啡就不管用了。
金花要给他换杜冷丁,却被刘青山很坚决的拒绝了。不是他不怕疼,而是他想走了。
如今两个儿子都有出息,老大干脆嫌自己碍事,串通别人夺了自己的权,老二直接去国外发展了。
连一向柔弱的老婆,疗养院院长干的也是风生水起,他知道老婆其实是在意家庭,不然早已经是市里的领导了。
他这一辈子好强,到现在任务也算是完成了,他不想再遭受这人间的苦。
吃力的揭开面罩,抓住老婆伸过来的手:“老婆,让我走吧,太痛苦了,我去那边打个前站,等你过去的时候,我保证还能给你一个幸福的家。”
如意拼命的摇着头:“不,我不让你走,你走了我怎么办?”
伸手擦着老婆脸上小溪一般的泪水,刘青山眼睛也红了。
“如意,你听话,我的病已经没有办法了,早走几天跟晚走几天的区别就是多医院浪费一批药材,我多受一些罪。”
如意拼命的摇着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虽然她知道丈夫的话是对的,但她就是不甘心。
她是医生,如果此刻躺在床上的是别人,她也会建议家属不要治疗了。但是轮到自己人,没有哪个医生做得到。
哪怕多活一天,多活一秒,只要这个人在,心里就踏实。与其说是为了治病,还不如说是自己不舍。
战友们每天都会轮流来陪护,谁也没想到他们当中最年轻的那一个,却要走在最前面了。而这些人当中,跟如意一样不甘心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叶万成。
他们三个老头每天扎在实验室里面,只要有一点进展,就会尝试着使用在刘青山身上。
但是时间太短了,而药物的研发和实验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想救刘青山哪有那么简单?
叶万成这一阵子瘦了十来斤,一向强势的梅花也不敢跟他吵架,因为她知道老头子的脾气,他是不愿意自己的兵这么早离去。
只能默默地每天做一些补品,让叶凌送到实验室去,给几个老头吃。
叶凌性情温柔,她不会像梅花那样吵,但是每次来了,她就不会再走。
药物实验她自然不懂,就是那么默默地看着三个人忙活,也不说话。直到刘向东和约翰催着叶万成回家,这一招屡试不爽。
对于这件事,叶万成是有些恼火的。但是叶凌又不跟他吵,只是委委屈屈的低头不说话,搞得叶万成也没了脾气,只能气鼓鼓的跟她回家睡觉。
不过每天回家前他都要去刘青山病房转一圈,观察他的每一点细微的变化。
今晚刘青山精神看起来好一些,看见叶万成进来,竟然坐起来跟他说了一阵话。
不过说话的内容让叶万成心中非常沉重,如同再交代后事一般。
“叶医生,老领导,不要再为我操劳了。从十八岁岁我就来到连里,你们都把我当孩子,哪一家的饭我没吃过?”
“如今我们的基建连已经成了军垦城,而且都是我们一砖一瓦建设起来的,我骄傲啊!”
说到这里,刘青山激动的剧烈咳嗽起来,如意赶紧上前给他拍打后背。
咳嗽完了之后,刘青山又一次拉起叶万成的手:
“叶医生,我还是觉得这么喊你亲。该做的我们都做完了,既然老天要收我,那我就去马克思那边报道,看看又分给我什么新任务?让我走吧,知足了。”
叶万成不知道该说啥了?拉着这双曾经是连里最强壮的战士,如今却骨瘦如柴的手。
最后,叶凌和如意一起把他拉出了病房,走到门口回头,刘青山已经抬起手给他敬了军礼。
叶万成立正站好,也回了一个军礼。
只是两个人的军礼都已经不标准了,一个是站不起来,一个是身子颤抖……。
第二天一早,如意醒过来的时候,刘青山已经走了。拔掉了身上所有的管子,神情中没有痛苦。穿着一身旧军装,连帽子都戴的整整齐齐,像一个出征的战士,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青山何处埋忠骨